(臺中訊)民眾廖小姐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寄的傳繳通知,因為不知道如何繳納滯欠稅款,特地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詢問。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寄發的欠稅傳繳通知,可依下列方式繳納稅款:
一、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於傳繳通知應到時間內持印有條碼之通知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商店各門市繳納,免加收手續費。
二、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或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開立繳款書,持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
三、依通知書所載金額至郵局購買匯票,併同通知書以掛號郵寄至執行機關或移送機關。
該局表示,欠稅人如果一時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所有的欠稅,可至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以免財產被強制執行。
民眾若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