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經合法送達後,如逾期未繳且 欠稅金額累計10萬元以上,無論有無申請復查,稅捐稽徵機關將依規定就其土地、房屋或車輛等相當於應納稅額之財產,辦理禁止處分登 記。若要塗銷禁止處分登記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財產擔保才可辦理。
民眾如有疑義,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或04-7239131轉分機561洽詢。
2017-04-17
申請復查稅款未繳清財產仍會被禁止處分
勤揚聯合記帳士事務所│公司申請│營業登記│專業會計│稅務規劃│
台北‧台中.新竹.桃園.宜蘭 會計事務所 全省免費諮詢專線:0800-600996
台北‧台中.新竹.桃園.宜蘭 會計事務所 全省免費諮詢專線:0800-60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