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表示,自106年5月1日起為期1個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開跑了!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直撥退稅及國稅局提供的多元化繳稅方式,既省時又便利。
本局指出,納稅義務人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個人填妥本人、配偶或申報撫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填妥「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退稅款會在退稅當日直接撥入指定帳戶,若未採直撥退稅者,即以憑單退稅或支票退稅。
本局說明,自今年起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含稅額試算)書表及申報軟體,增設30元以下小額退稅領取意願勾選欄位,納稅義務人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除可利用直撥退稅外,亦可勾選該項欄位,同意不領取小額退稅,免除日後領取小額退稅產生困擾。
本局進一步說明,國稅局為方便納稅人繳稅,提供下列多元化繳稅方式,歡迎多加利用。
一、以現金繳稅:(一)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指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及漁會等金融機構,不包括郵局)。 (二)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自行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
二、以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 、信用卡及繳稅取款委託書等方式繳納。另外提醒,營利事業採用信用卡繳稅僅限獨資、合夥組織(今年新增);繳稅取款委託書則僅適用綜合所得稅。
三、透過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綜合所得稅)、工商憑證(營利事業所得稅)方式登入,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納稅義務人本人、營利事業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所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辦理線上即時扣款轉帳繳稅。
本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配合今(106)年申報105年度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調整為106年6月1日,除外僑(配偶)、獨資、合夥人採用信用卡繳稅(須透過申報軟體授權)、活期(儲蓄)存款轉帳繳稅及繳稅取款委託書之截止日期為106年6月1日,其餘繳稅方式繳納稅款之截止日期為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即106年6月3日前);逾106年6月3日繳納,就只能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了。
本局呼籲,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直撥退稅及多元繳稅方式,不僅可以節省往返奔波的時間,又可享有方便與安全的多重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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