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總統今(106)年5月10日公布修正菸酒稅法第7條,並經行政院定自今(106)年6月12日施行,對各類菸品應徵稅額由現行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590元調增為1,590元,每包(20支)紙菸菸稅將由現行11.8元調增為31.8元,每包菸稅調增20元,調增之菸稅將作為長期照顧服務財源。
該局指出,菸稅調增後,因應過渡期間同一菸品適用新舊制菸稅將有不同的價格,為避免業者將舊菸以新稅菸品價格販售賺取差價利益,財政部已公告菸品識別機制,對於新制施行日後出廠或進口的菸品,產製廠商及進口商應於菸品容器上記載有效期限附近位置印製或黏貼財政部指定的識別標記,即以「N51.8」、「T51.8」或「NT51.8」擇一刊印,俾利消費者辨識,並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設置「新舊菸品辨識專區」,提供消費者、菸品進口商、產製廠商即時獲得最新資訊。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穩定菸品市場交易秩序,防杜菸品業者囤積配售及防制業者按新價販售舊菸情事,各地區國稅局及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加強市面稽查,針對轄內菸品批發業者及零售菸品之便利商店、連鎖超市、量販店(大賣場)、菸酒專賣店、雜貨店、夜市攤商(販)及檳榔攤進行菸品價格訪查、囤貨情形及識別標記實地查察,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如發現業者按新價販售舊菸情事,可以向各地區國稅局、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等單位反映或申訴。
該局呼籲,菸品保存期限最長僅18個月,非法囤積將承擔菸品逾保存期限風險,請業者合法販賣菸品。有關菸稅調增新制、新舊菸品識別機制及財政部配套措施等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點選稅務資訊/新舊菸品辨識專區查詢,民眾如有任何疑問,亦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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