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訊】受西南氣流及滯留鋒面影響,豪雨強襲造成本縣部分地區受災嚴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就災害減免稅捐之各項規定,提醒鄉親注意。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於106年9月22日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12.1HP或12.3PS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直接由該監理機關提供資料,該局主動退還自災害日起之溢繳稅款,民眾不用再到財稅局辦理退稅手續。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該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該局特別提醒,受災民眾除臨櫃洽辦外尚可以書面、上網(網址http://www.cyhtax.gov.tw,首頁/為民服務/各稅災害減免)申請,如有任何疑義可電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 有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係屬國稅,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國稅局派員勘查。如有疑義,請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洽詢(電話:05-3621010或0800-000321)
2017-06-03
【災損稅捐減免】豪雨強襲造成之災害損失,地方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勤揚聯合記帳士事務所│公司申請│營業登記│專業會計│稅務規劃│
台北‧台中.新竹.桃園.宜蘭 會計事務所 全省免費諮詢專線:0800-600996
台北‧台中.新竹.桃園.宜蘭 會計事務所 全省免費諮詢專線:0800-60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