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應予重行評定。此次重評作業於研議調整方向時,即遵照市長陳菊指示:除考量租稅公平及合理性外,更應顧及民眾租稅負擔,苦民所苦;全案業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並自106年7月1日起實施。
該處說明,高雄市房屋標準單價經衡酌現行營造業指數,並徵詢廣納各界意見後,決議未來3年(107~109年)不予調整,仍沿用現行標準。另折舊率部分,經參酌財政部所定參考基準調高腐蝕性金屬類儲槽/地下油槽後,高雄市房屋折舊率為全國最高。至地段率部分,則以全市衡平觀點,採漸進溫和方式調整。
該處進一步說明,此次地段率調整有升有降,主要係針對鄰近捷運、公園、美術館等公共建設之房市交易熱絡區域及商業繁榮、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等路段酌予調升,經統計調升路段僅占全市路段5.2%;另為考慮本市偏遠山區民眾生活方便性及經濟商業活動狀況,除部分主要道路維持原地段率外,其餘地區調降1級,調降路段占全市路段比率為3.4%,其餘均維持不變,故整體而言,多數市民不受影響。
高市稅處指出,考量經濟景氣因素及民眾負擔,並兼顧課稅公平,此次重評作業採行對民眾影響層面最小之調整方案,未來3年多數民眾之房屋稅仍然凍漲,請民眾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