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最近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有關違章房屋是否不屬於房屋稅之課稅範圍,可以不用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或不用繳納房屋稅。該處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之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故違章建築房屋,仍應申報其稅籍繳納房屋稅。
另外,有些民眾誤以為違章建築之建物,只要有繳納房屋稅,該房屋即屬合法建物。該處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所以,違章建築房屋不會因為繳納房屋稅而變成合法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