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節能減紙並簡化憑單填發作業,財政部持續推動所得憑單免填發作業,該項作業採行「原則免填發憑單,例外予以填發」之方式處理。符合下列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得免將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惟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之權益,憑單填發單位仍應配合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
一、憑單填發單位如已依規定期限,向稽徵機關申報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等各式憑單。
二、憑單內容係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查詢服務之所得資料。
三、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外僑) 。
高雄國稅局指出,憑單免填發作業操作步驟簡單,各類所得憑單填發單位若於規定申報期限內採媒體或網路申報,且憑單所載之納稅義務人適用憑單免填發者,填發單位只需於系統內憑單填發方式勾選「免填發」或「電子憑單」即可。若有操作疑義,可至高雄國稅局網站「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查詢(網址:www.ntbk.gov.tw;分稅導覽/綜合所得稅/主題專區/各類憑單免填發專區/稅務懶人包~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