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遏阻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即將就103至105年之垃圾清運處理及消防檢修交易,是否短漏開統一發票展開查核作業。
該局表示,為鼓勵相關機構(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該局於查核前會先輔導上開業務之機構或營業人自行檢視相關交易,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營業稅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未分配盈餘稅額者,務必把握時間,於107年2月28日前自動補報繳稅款,且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僅須加計利息,有關漏報、短報之處罰一律免除。
該局進一步表示,將於107年3月1日起正式展開相關查核作業,是籲請相關業者配合此次查核作業,並把握自動補報之機會,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