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  YANG  勤揚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北│桃園│宜蘭│新竹│台中

新竹會計事務所幫你設好公司行號、買發票、記帳、報稅。國家認證合格,專業諮詢經驗。新竹會計事務所協助公司記帳報稅

2017-05-16

房屋因需要合併打通使用,其自住房屋戶數認定之釋疑

民眾來電詢問,將毗鄰之住家房屋兩棟打通合併後,自住房屋戶數如何認定?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按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方符合供自住使用之房屋稅率1.2%。為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
  

該處進一步說明,個人因住家空間使用需求將毗鄰之住家房屋兩棟打通合併使用,經地政機關辦竣建物合併登記,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稅籍合併,即自住房屋戶數,將以1戶認定。

 

勤揚聯合記帳士事務所│公司申請│營業登記│專業會計│稅務規劃│
台北‧台中.新竹.桃園.宜蘭  會計事務所 全省免費諮詢專線:0800-60099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