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106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即將結束,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尚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為便利民眾補單,該處及所屬分處於5月31日(星期三)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7時,民眾可多加利用。
該處表示沒有收到稅單或遺失稅單的民眾,可撥打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服務專線(02)2745-5880,或於上班時間撥打服務電話(02)8952-8200、0800-580739,或就近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該處進一步表示民眾亦可利用已註冊之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 (https://net.tax.nat.gov.tw/)「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線上查繳稅。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單筆2萬元以下之稅單另可於106年6月2日23時前,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小白單)後於超商櫃檯繳納。
撰 搞 人:企劃服務科股長 劉恩璇 電話:8952-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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