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
稅務局指出,「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但不包括守衛室、辦公室、會議室等。營業用房屋稅率是3%,合法登記工廠的房屋稅率只有1.5%,稅賦減半、降低營運成本,對廠商而言,不失為節稅之道。但是廠房空置不為使用,就不能享受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另無使用執照的違章房屋及增建的廠房,在還沒有辦理工廠變更登記前,依規定也是不能減半徵收房屋稅。由於房屋稅是按月計課稅額,稅務局提醒廠商如果符合規定,應儘早提出申請,維護本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