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訊)拍定人取得法院拍賣之建物,需先至地方稅捐機關完納契稅,才可至地政機關辦理建物移轉登記。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取得法院拍賣建物,屬契稅課稅範圍,納稅義務人為拍定人(即新所有權人),必須持權利移轉證書先至地方稅務機關申報契稅並繳清後,才可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登記。至於取得法院拍賣的土地,因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稅款已由法院從拍定價額中直接扣除,所以拍定人取得法院核發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可直接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登記即可。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2017-05-23
法拍取得之建物,需先完納契稅,才能完成移轉登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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