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每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多委託稅務代理人或記帳業者代為辦理;實務上,稽徵機關寄發核定通知書予營利事業,營利事業於收到核定通知書後,須再送交稅務代理人或代理記帳業者入帳或保存,如委由稅務代理人或記帳業者代領核定通知書,除可節省營利事業聯絡及送(取)核定通知書之寶貴時間,亦可節省稽徵機關之寄送郵資。
該局進一步說明,每年該局受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約20萬件;以104年度為例,其中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者計有14萬餘件,經稽徵機關核定屬免徵免退之案件約8萬件,占全年申報案件比例40%,委託代領核定通知書約有3萬8千件,估計可節省雙掛號郵資129萬2千元,此項服務措施非但可替國庫撙節開支,又可便利營利事業聯絡及送(取)核定通知書,創造徵納雙贏。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105年度結算申報已達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且申報為免退稅者,即可透過稅務代理人或記帳業者於今(106)年12月31日前填具申請書,向所轄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代理領取核定通知書;經稽徵機關核定為免徵免退稅額者,就可享受這項服務。相關申請文件請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服務園地>申辦書表>書表及範例下載>本局提供之書表檔案下載區,點選「營利事業委託稅務代理人或代理記帳業者領取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核免徵免退案件核定通知書」申請書,下載運用。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謝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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