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落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特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該法已於去年12月28日公布,將自今年12月28日起施行。
該局說明,為保障納稅者依法納稅時應有的權利,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訂定的重點在於:維持納稅者基本生活、落實稅捐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相較於稅捐稽徵法專章增訂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或是行政程序法以及其他法令之規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以訂定特別法專法方式,對納稅人權利保障更能優先適用。
該局提醒,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於今年底施行,請民眾注意相關宣導與資訊,以維護自身權利,使徵納雙方共同創造和諧的賦稅環境。
2017-08-23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於今年12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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