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臺日租稅協定於106年起生效,採就源扣繳的股利、利息及權利金,應付所得時點須發生於生效日以後;另股利部分,「股利除權除息基準日」或「股東同意日」亦須在生效日後才可享租稅減免。
該分局舉例說明,如於106年度一次給付105年10月至106年3月利息,雖給付日在生效日後,但105年10月至12月之應付利息產生時點於生效日之前,故僅106年1月至3月份的利息適用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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